今天上午,山东高校首个法律诊所工作站在烟台大学举行揭牌仪式。
“诊所教育”最早在医学院校施行,学生从早期教育开始,必须花费相当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,从而在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。近年来,这一模式逐渐被法学教育借鉴。2006年3月,烟台大学法学院被批准为诊所法律教育会员单位;2006年7月,该院开课正式开始诊所法律教育课程。
据悉,烟大法律诊所工作站首批报名参加学生30余人,学校专门安排3名教师负责指导。烟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、各级法院、各级检察院、莱山区乾元律师事务所等在案源方面为其提供持续有效的支持,充分保障诊所法律教育与实践的密切联系。